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52-2019,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3.1、6.7.4、6.8.6、6.8.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同时废止。2、《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编号为GB51354-2019,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0.4、6.4.3、6.4.6、6.4.1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3、《灾区过渡安置点防火标准》,编号为GB51324-2019,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2、4.1.2、5.1.3、5.2.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