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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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 督站文件
兰建安质监〔2023〕27 号
关于做好近期高温天气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经济区、高新区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在兰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站各科室: 近期我市进入高温酷暑天气,且多次发布高温橙色预警 信号,加之汛期来临,又正值夏季施工高峰期,是建筑施工 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期。为做好持续高温天气建筑安全生 产管理工作,落实汛期施工作业安全措施,减轻高温酷暑天 气造成的不良影响,保障全市施工安全,现就做好全市建筑 工地高温酷暑天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安全防范工作,认真落实防暑降温措施。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落实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及防暑降温工作措施;在兰各项目参 建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根据 生产特点和具体作业环境,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室外露天作 业规定,合理安排调整作业人员高温天气工作时间,错峰施 工,避开中午高温时间室外作业,适当提早上午的生产时间 和推迟下午生产时间。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从业人员的 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向从业 人员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卫生知识,并提供符合要求 的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药品等,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和生命安全。各安全质量监督机构、站各科室要督促在建项 目针对夏季施工特点,制定防暑降温工作措施,严格落实企 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中午高温时段,开启喷淋喷雾系统以 降温降尘,改善生活区的通风、降温、隔热条件,保证一线 作业人员有良好的休息环境,鼓励推广工地宿舍配置空调; 向一线作业人员发放防暑降温物资与药品,如毛巾、人丹、 风油精、清凉油等,现场配备急救人员与急救箱以应对突发 状况;要严格控制在高温烈日下从事高空作业、密闭空间作 业、起重机械安拆等劳动强度达、危险性高的工作、严防中 暑、中毒等安全生产事故。 二、 加强事前预防,落实汛期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各项 目参建单位要密切关注大风、暴雨天气,针对当前雨季汛期 建筑施工的特点,明确检查重点,加强事前预防。要加强建筑及市政工地建筑围挡和临时生活设施的检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加固处理;加强深基坑、高边坡、管沟(槽) 放坡及其支护情况的稳定性检查,对地下工程和土石方工程 做好大雨淹灌、排水防涝工作;加强塔吊、施工电梯、井架 等大型机械设备基础、附墙等结构的稳定性和防雷击措施; 加强脚手架和高大模板立杆基础、排水措施、架体结构及其 与建筑结构的拉结情况检查;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标准化 检查,做好配电箱的防雨措施和架空线路的防风措施;加强 大风、暴雨天气应急响应防范措施,对防汛工作再安排,再 部署,确保建筑工地防汛安全工作形势可控。 三、加强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和管理,确保工地动火安全。 各项目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高 温天气下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与储存管 理,从严管控燃气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要重点做好 乙炔等易燃易爆品,以及油漆、涂料等有毒有害材料在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管控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处理;施工单位在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均应建立相关台账,坚决杜绝违规行为。要针对近期天气干燥炎热、火灾事故易发的情况,进一步加强项目食堂电气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项目责任人应与食堂承包责任人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要提高防火意识,加强大功率电器、 液化气瓶罐堆放和使用管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消防设施有效配备,合理有效地增设灭火消防器材,做好项目食堂电器检查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四、 强化高温天气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为遏制高温天气 下坠落事故多发的态势,各单位要加强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 全标准化工作的落实力度,提高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水平,做到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规范化、标准化、工具化,给施工人员创造一个较为安全的施工环境。 五、 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落实 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 况,及时掌握预报预警信息,并做好信息报告,及时通报情 况。如有重大险情、灾情,各项目参建单位要第一 时间上报站应急值班室,联系电话:2107013。
附件:1.高温预警信号应急响应防范措施指南 2、 暴雨预警信号应急响应防范措施指南
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附件1: 高温预警信号应急响应防范措施指南
附件2: 暴雨预警信号应急响应防范措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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