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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预防高处坠落

“四必须” “三严禁”“五不登”规定图集 

目 录 

1.前言 

2.编制依据

3.规定要求 

3.1四必须

 3.1.1必须编制方案 

 3.1.2必须防护到位 

 3.1.3必须教育培训 

 3.1.4必须定期体检 

3.2三严禁 

 3.2.1严禁违章指挥 

 3.2.2严禁违规作业

 3.2.3严禁违反劳动纪律 

3.3五不登 

 3.3.1身心不允许不登高 

 3.3.2环境不满足不登高 

 3.3.3防护不到位不登高 

 3.3.4设施不安全不登高 

 3.3.5常识不了解不登高 

前 言 

    高处坠落,是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五大伤害”事故之首,占事故起数的50%左右,危害性极大。防止和 减少高处坠落事故,是降低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关键。为此,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印发《房屋 市政工程施工预防高处坠落“四必须”“三严禁”“五不登”规定》,组织开展了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预 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为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组织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等单位编写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预防高处坠落“四必须”“三严 禁”“五不登”规定图集》。

  本图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最新要求,对《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预防高处坠落“四必须”“三严 禁”“五不登”规定》中涉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进行了解释,分为前言、编制依据、规定要求等3部分。 其中,规定要求是主体部分,按照企业项目“四必须”、施工作业“三严禁”、现场人员“五不登”等有关 规定的12个方面,精心选录了100余张照片,直观展示了预防高处坠落“四必须”“三严禁”“五不登”正 确做法和常见问题,解析了相关要求,为广大建筑施工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落实相关规定提供有效 帮助,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可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应用,也可作为相关人员的培训资料和安全监 督管理人员参考手册。 由于时间较紧,水平有限,定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编 据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管理条例》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国家标准 《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 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 通用规范》 GB 55034-2022 《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 GB 55023-2022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 统一规范》 GB 50870-2013 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 安全技术规范》 JGJ 80-2016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 标准》 JGJ 59-2011 《建筑施工作业劳动 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 标准》 JGJ 184-2009 《建筑施工易发事故 防治安全标准》 JGJ/T 429-2018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 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 88-2010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 安装、使用、拆卸安全 技术规程》 JGJ 196-2010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 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30-2011 其他规定 《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 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 落事故若干规定》

  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预防高处坠落“四必须”“三严禁”“五不登”规定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 若干规定》《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建筑施工易发 事故防治安全标准》(JGJ/T429-2018)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定本规定。

  一、企业项目“四必须” 

  1.必须编制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步制定预防高处坠落安全技术措施,针对脚手架、模板、外用电梯、吊 篮以及移动式操作、卸料等各类作业平台的涉高作业,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施工方案。无专项方案或专项方案 未按规定审批、签字、验收的,一律不得组织施工。 

  2.必须防护到位。高处作业面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栏、防护门、防护棚、安全网和安全通道,临边、洞口防护应 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坠落半径应设置安全隔离措施。安全防护设施未经检查验收或不齐全、不严密、不可靠的, 一律不得进场作业。 

  3.必须教育培训。严格执行“三级”教育培训和班前晨会制度,高处作业前必须由施工单位项目部人员向班组和 作业人员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安全员应每日、班组长应每班检查指导。未经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场作业,特种作 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必须定期体检。定期组织现场人员查体,跟踪了解、密切观察高处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对患有疾病、 身体不适、过度疲劳、心神不宁等人员,不得安排高处作业。

 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预防高处坠落“四必须”“三严禁”“五不登”规定 

  二、施工作业“三严禁”

   1.严禁违章指挥。高处作业应安排专人指挥和监护,严禁擅自变更工艺、工序和流程,严禁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情况下强令冒险作业,遇有险情应当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并安排妥善撤场。 

  2.严禁违规作业。严格遵守高处作业相关规程,正确佩戴和规范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物料提升机严禁乘人,作业平 台严禁超载,严禁使用自制吊篮,严禁擅自拆卸挪动防护设施,移动、吊运过程中的平台上、物体上和坠落半径内不 得站人。 

  3.严禁违反劳动纪律。严禁在临边、洞口、脚手架等危险区域休息、嬉戏、打闹,严禁在未固定、无防护的构件及 管道上作业或通行,严禁随意攀爬阳台、脚手架等,严禁酒后上岗作业。 

  三、现场人员“五不登” 

  1.身心不允许不登高,如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恐高、眩晕、视力听力严重障碍等疾病或身体不适、精神不 佳、饮酒等; 

  2.环境不满足不登高,如遇有迷雾、雨雪、雷电、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或夜间没有足够照明等;

  3.防护不到位不登高,如未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带、未挂安全绳、未穿防滑鞋或携带笨重物件等; 

  4.设施不安全不登高,如无安全通道、无安全跳板、高压线旁没有遮拦、梯子不防滑、楼顶无固定防护、非载人运 输工具等;

 5.常识不了解不登高,如未经教育培训、未接受技术交底、未持有效证件、现场无人监护或非本工种作业人员、与 本工程无关人员等

  四、必须

●必须编制方案

●必须防护到位

●必须教育培训

●必须定期体检

三严禁

●严禁违章指挥

●严禁违规作业

●严禁违反劳动纪律

 

五不登

●身心不允许不登高

●环境不满足不登高

●防护不到位不登高

●设施不安全不登高

●常识不了解不登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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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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